昆明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是指在首次贷款还清后,再次申请贷款所需满足的条件。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以下是昆明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条件:
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三年。
首次贷款已经还清,无任何欠款或逾期未还的情况。
在购房之日起,需满足一定的等待期,并根据房屋类型进行不同的额度限制。一般情况下,普通商品房需要等待三年,经济适用房需要等待五年。限额方面,普通商品房最高限额为公积金余额的60%,经济适用房最高限额为公积金余额的70%。
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,60周岁以下。
个人信用良好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申请人需在昆明市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或经商经营。
以上是昆明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基本条件,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的银行、楼盘或房产中介的要求来确定细节。在申请贷款时,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公积金缴存证明、个人身份证明、房屋相关证件等。
通过公积金第二次贷款,希望能够为广大昆明市民提供更便利的购房条件,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。